大流士的改革(历史考研)
[日期:2012-02-06] |
来源:博仁教育
作者:ml |
[字体:大 中 小]
|
为了加强帝国的专制统治,公元前518年起,大流士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内容有:①实行军政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把帝国分为20多个行省,各省由皇帝委派总督统治,总督身边都有“皇室秘书”,皇帝给总督的命令由他们宣读。皇帝还在各地安置“皇帝的眼目”,加强对行省总督的督察。②废除以前以送礼的形式缴纳贡税的制度,正式规定了各行省纳税的项目和数目,并派员专管税收。③军队由皇帝直接控制,将领一般由皇帝直接任命。皇帝每年亲自检阅附近部队,派使者检阅远处部队。对于波斯军队的核心,即称为“不死队”的1万多人的精锐常备军,皇帝亲自指定将领,直接控制。大流士把全国分为五个军区,全国军队编制为万人团、千人团、百人队、十人队四级,并利用腓尼基、巴勒斯坦人建立了海军。④为了加强对全帝国的控制,大流士下令修筑设有驿站的大路,便于调动军队、传达命令。其中最长的一条被称为“御道”,从首都苏撒一直到小亚的以弗所,全程2400公里。⑤统一了全国货币,只有皇帝铸造的金币才能通行全国,各省只能铸造银币作为辅币,自治城市可铸造铜币。⑥为维持帝国统一,大流士独尊琐罗亚斯德教(相传创始人是琐罗亚斯德),禁止其它宗教的流行。大流士的改革,加强了帝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和军事力量,促进了帝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暂时巩固了帝国的统一和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