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古前期德国历史发展的特点。加洛林帝国分裂后,东法兰克后来发展为德意志国家。德国封建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许多不同于英、法的特点。首先,封建化的过程进展缓慢。从八世纪末查理大帝侵入时开始,到十二世纪初才最后完成。这主要是由于德意志与高卢不同,未曾受到罗马奴隶制和隶农制的影响。大部分地区仍然牢固地保存原始的农村公社制度(马尔克),反而影响德意志封建关系的发展。另外一个特点中中央王权软弱,地方封建势力强大。这种政治上的分散延缓了德国封建化的进程。历代国王均从地方权贵中选出。他们上台不是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而是屈服于地方大封建主的势力。热衷于对外扩张。德国在政治上长期分裂的重要原因是各地区间利益的不一致。十二世纪开始兴起的城市,各地区间缺乏密切的经济联系,只形成一些以个别城市为中心的地方市场新兴的富裕市民只关心自身的局部利益,不像英法那样关心政治统一和王权的加强。
2、神圣罗马帝国。德国的封建扩张始于萨克森王朝(919-1024年),侵略的主要对象是意大利和斯拉夫人居住的地区。十世纪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936-973年)乘机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并占领了伦巴底,接受了意大利国王的称号。955年,一个放荡少年登上了教皇宝座,即约翰十二世,罗马贵族发动叛乱,反对约翰,约翰请求奥托提供援助。于是奥托进入罗马,巩固了教皇的地位。962年2月在圣彼得教堂亲为奥托加冕称帝,建立起日尔曼民族罗马帝国。1155年,德皇腓特烈一世加冕时又加上了神圣二字。帝国名义上包括德国和意大利北、中部,实际上在封建割据形势下,并没有建立大帝国的现实物质基础,意大利人也不断掀起反抗斗争,使德国的统治难以巩固。
3、皇帝与教皇的斗争。政教首领为了便于维护统治,既互相勾结,又经常冲突,皇帝与教皇间的冲突集中地表现为争夺任命主教的权力,这实质上是争夺主教领地上的政权和捐税收入的斗争,教权阶层为了要摆脱世俗政权的控制而保持独立地位,力图建立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统治体系。从十世纪起在教权阶层中展开的这一加强教会权威的活动,称为克吕尼运动(因法国中部克吕尼修道院是这个运动的首倡者而得名)。运动的主要纲领是:教权应置于俗权之上,教皇由教廷的枢机主教们选举。反对世俗君主的干涉,任命主教权应属于教皇,反对世俗君主的任命权,在教士和僧侣中规定严格纪律,实行独身制度,以提高教会的威信,并对俗权保持独立,运动的最主要代表人物是教皇格利哥利七世{1073-1085年}。在实行这些纲领的过程中,引起与德皇亨利四世以及依附皇权的主教们的冲突。1075年,教皇命令规定各地主教的任免权在于教皇,世俗君主无权干涉教会事务。1076年,亨利就纠集国内忠于皇帝的主教,在沃姆斯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废黜教皇,教皇则在拉特兰召开会议,宣布开除皇帝教籍,废其帝位,并煽动大封建主反对亨利,亨利不得不亲到卡诺沙城向教皇请罪。待他实力增强后,又以武力把教皇驱逐出罗马,另立教皇,这场斗争直到1122年才暂时妥协。
霍亨斯陶芬朝腓特烈一世时继续推行侵略意大利的政策,他企图通过征服意大利,控制罗马教廷,以称霸基督教世界。因此六次远征意大利,但最终以失败告终,1254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结束,此后25年王位空悬,历史上称为“大空位时代”。随后的略布斯堡王朝和卢森堡王朝,皇帝也有名无实。1356年,卢森堡朝的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因盖有金色印玺而得名),规定皇帝由七大选侯推举,诸侯在领地内有完全的自主权,并有权宣战,这份诏书,使诸侯的独立更加合法化。
4、城市同盟。德国各地区的城市在缺乏强大中央政权保护的条件下,在十三世纪六十年代组成了几个地方性的城市同盟,以加强商人寡头对城市的统治,垄断对外贸易并确保商路安全。其中最大的是以律伯克、汉堡等城市为首的汉萨同盟,它长期垄断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各国的贸易,它极力维护加盟城市的商人寡头的利益,排斥国内外竞争者,因而阻碍它国经济的发展,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同盟在国外的许多商馆执行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的政策,1367-1370年为了控制丹麦海峡而发动了对丹麦的战争。十五世纪中叶以后,由于无力对抗正在兴起的中央集权国家的竞争,以及十六世纪随着世界市场的出现而发生的商业重心的转移,使得汉萨同盟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下降,渐趋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