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作用明清前的积极作用为主,后以消极作用为主)
一、汉代的察举制:
包括察举、皇帝征召、举荐、考试等内容,其中察举和征辟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
二、魏晋南北朝时:
九品中正制,起初家世、才能并重;西晋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
三、隋至清的科举制:
①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
②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③唐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
④北宋科举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
实行糊名法,增加录取名额;王安石变法废除明经科,进士科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
策,设明法科等。
⑤明代起实行八股取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