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汉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政治体制的改革
第一,限制丞相权力,形成“中朝”决策机构。西汉以来,丞相权力极大,影响皇帝的集权。为加强皇权,限制相权,武帝提拔中下层官员作为自己的助手。这样,在朝官中有了“中朝”(或称内朝)和外朝之分。由侍中、常侍等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成为一般政务机构。
第二,设置十三州部刺史和司隶校尉。公元前106年,武帝将全国地区分为13个监察区,叫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没有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考察吏治、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其中一条是督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刺史所举劾者,丞相遣使当验。刺史的设立比秦朝的御史监制度周密。公元前89年,武帝设立司隶校尉,率兵捕捉巫蛊,监督大奸猾。后负责纠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三河、弘农七郡,职权和部刺史相似。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立,加强了专制皇权对地方官吏的控制,起了强干弱枝的作用。
第三,察举制和兴太学。汉初官吏来源有二:其一为“吏多军功”,其二选自郎官。武帝时,这两种方法难于选拔到真正的人才。董仲舒主张建立察举制。公元前134年,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此后察举制正式建立。为培养人才,公元前124年,长安设立太学,为博士官置子弟50人,免其徭役;选择优秀子弟充当博士弟子;选拔青年到长安同博士弟子学习。这些太学生学习的都是儒家经典,成绩优秀的可作郎中。此外,武帝还令郡国设立学官,即郡国学。
(二)财经制度的改革
汉初至武帝时,经济出现繁荣景象。但是不久,即出现国库空虚的局面。原因是地主阶级、贵族、商人兼并土地,自耕农民减少,国家税源枯竭;长期的战争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武帝奢靡挥霍和官僚集团的膨胀增加了国家的开支。为解决财政困难,武帝采取了财经改革措施:
第一,实行盐铁官营。公元前119年,武帝任命大农丞负责管理盐铁事宜,从此盐铁由政府专卖。在盐业方面,由政府招募煮盐工从事生产,各地设立盐官管理。在铁业方面,强制刑徒开采铁矿、铸造铁器;同时征发丁男定期开采铸铁工作。这些盐铁官吏精通盐铁业务,使盐铁之利为国家所垄断。
第二,颁布算缗令。算缗就是向工商业主征收财产税。公元前119年,武帝颁布算缗令,规定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向政府自报资产,按值按物纳税。隐瞒不报或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处罚戍边一年,没收全部财产。鼓励知情者检举揭发,凡揭发者奖给所没收财产之半,叫做“告缗”。通过“算缗”、“告缗”,政府没收财物众多,打击了工商业主。
第三,实行均输法和平准法。“均输法”,指在大司农之下设立均输官,由均输官到各郡国收购物资,把各地应当运交中央的物资运到售价较高的地区出卖,再买该地物产易地出售,最后把中央所需货物运回长安。“平准法”,就是在大司农之下设立平准官,总管全国由均输官转载来的货物,除去供给皇帝的部分外,余下的作为平抑物价之用。结果,京师所掌握的物资大大增加,平抑了市场的物价,贩运商和投机商也无利可图。
第四,改革币制。西汉初铸币时轻时重,造成币制混乱。为免币制紊乱,公元前118年,武帝令上林三官铸造五铢钱通行全国。结果收到了统一钱币的效果。
(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为加强封建专制集权统治,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汉初,统治阶级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思想上重视黄老学说。武帝时社会经济已恢复和发展,需要强化中央集权。于是汉武帝开始提倡儒学,公元前124年,武帝举办太学。此后,通晓儒家经典成为做官寄禄的主要条件,儒学成为法定的封建统治思想。
(四)打击和削弱地方分割势力
武帝时有的王国仍然威胁着中央政权。他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可以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朝廷直辖领地的扩大和王国的缩小。公元前122年,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分别规定王国官为“左官”和限制士人与诸王交游。此后,诸侯王不能参与政事。
武帝时,迁徙强宗大姓,还大批任用酷吏诛锄豪强。
(五)昭宣之治
昭帝时,实行武帝后期以来的政策,减免田租、口赋等。宣帝即位后,整顿吏治,招抚流亡,安定民和,使社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史称“昭宣中兴”。
1.整顿吏治。宣帝注意整顿吏治,慎选人才,赏罚分明,重视对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的考核。
2.招抚流亡,劝民农桑。宣帝下诏使民归农,奖励地方官事就地安置流民,还赈济受灾,减免租赋。公元前54年,宣帝设置常平仓,稳定边郡地区的粮价,有利于巩固边防,开发边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