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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

[日期:2013-09-02] 来源:博仁教育  作者:chh [字体: ]

  一、 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准考证发放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

②不得跨专业报考;

③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

④初试合格后复试中加试2门专业课。 

二代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后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条。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8门课程成绩单

成人高校 (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条。

二代身份证、学生证、8门课程成绩单

  注:
  (1)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 200444)进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法律(非法学)硕士
  除满足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外,还需是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1)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我校其它专业学位,须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的信息为有效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以及上海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01~04方向、设计学专业01~07、09~10方向、艺术硕士)、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必须在上海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上海大学”报名点。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证件时,我们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请见准考证)。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注:以上报考须知和报考说明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部主页公布是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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