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首都师范大学
一、学校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52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10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占地约1900亩,建筑总面积约78万平方米。下设17个院系以及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各类在校注册生总数28,74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170人、博士研究生325人。
二、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点40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点107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市级重点建设学科12个,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基础学科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北京地区生命科学与人才培养产学研基地, 1个教育部首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三、科学研究
学校设有85个研究所(中心),建有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十五”以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8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5项,“863”计划项目及子课题13项,“973”计划合作项目6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8项,科研项目总经费近7000万元。编辑出版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中学语文教学》、《中学生数学》、《高教研究》、《教育艺术》等。
四、办学条件
学校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36,783台件,拥有各类实验室31个。校图书馆收藏各类图书文献277.95万册(件),其中印刷型文献251.09万册,馆藏基础雄厚,是全国文献资料骨干馆之一。学校建有数字校园建设中心,稳定、完善、高效的校园网络已全面开通。此外,还建有国家级标准塑胶运动场、体育馆、羽毛球馆、游泳池等体育运动场地。其中首都师范大学体育馆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训练场馆之一。
2003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
五、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520人,在1216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07人、副教授473人;博士352人,硕士44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在校工作的中科院、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12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
六、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已同五大洲82所大学及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自1977年以来,接待40个国家和地区来访5,393人次,聘请外籍专家396人次,同时向28个国家和地区公派教师进修讲学、合作研究1379人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院校之一。
七、培养机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2—4年。定期开办系列学术讲座,通过院士论坛、燕京论坛、双周名家学术论坛、教育硕士名师论坛、著名学者论坛、博导论坛、博士后论坛、博士论坛、硕士论坛、教育硕士论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实行新生奖学金制度、科研立项制度和科研奖励制度,通过助学、助研、助管以及特困补助、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面工作,切实帮助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
招生简章
一、我校2008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200名。各院系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目录中人数为暂定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热忱欢迎在全国各有免试推荐权的高校中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信息详见2007年9月研究生部网站通知(网址:http://202.204.209.122[教育网], http://218.106.251.249[公网])。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可跨专业报考。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应届本科生报名时按本科生对待,复试时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报名程序以2007年为例,仅供参考,2008年报名具体程序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1.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过程分为两步: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登录: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慎重选择。
(2)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公告)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考生除外)、照像。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注:艺术类(报考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中国书法研究院)考生可在当地报名考试。
3.报名费:具体见教育部公告
4.交费方式:报考点选定为我校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否则报名无效。报考点选定为其他地方的考生交费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注意: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交费。
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地点:时间由教育部规定(具体见教育部公告);报考我校并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学生,考试地点在我校,在其他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向当地高招办或有关部门咨询考试地点。
3.复试时间、地点:时间见研究生部网站通知;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
4.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科目名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5)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注:有关复试其它信息将在初试后公布,届时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四类: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1)非定向: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毕业分配“双向选择”。
(2)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录取前考生单位、我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我校不接收外单位定向生。
(3)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单位、我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培养费用问题请注意关注我校网站说明。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本人签署自筹经费协议。
录取时,参照考生本人选择报考类别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类别(委托培养生除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制。三年。
九、收费等相关问题详见研究生部后期网上通知。
十、2008年我校将加大奖励力度,并通过助学贷款、特困补助、科研奖励、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助学、助管、助研的"三助"活动等多项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查询注意事项
1.标“★”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
2.参考书目排列顺序与重要程度无关;
3.请根据考试科目代码查找参考书目;
4.考试内容可超出参考书范围;
5.目录内容如有变化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6.101政治、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科目,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二、招生信息查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网址:http://202.204.209.122[教育网], http://218.106.251.249[公网]),考生须随时登陆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考场安排(首都师范大学考点)、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录取结果等均可上网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
1.研招办: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503室
网址:http://202.204.209.122[教育网]
http://218.106.251.249[公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37
咨询电话:010-68465054,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E-mail:cnuyzb@126.com
2.各招生院系:
(001)政法学院 | 010-68902681 |
(002)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010-68902696 |
(005)教育科学学院 | 010-68901745 |
(006)文学院 | 010-68902306 |
(007)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 010-68902306 |
(008)历史系 | 010-68902154 |
(009)音乐学院 | 010-68900436 |
(010)美术学院 | 010-68902396 |
(012)外国语学院 | 010-68901969 |
(013)数学科学学院 | 010-68902354转220 |
(014)物理系 | 010-68902348 |
(015)生命科学学院 | 010-68902329 |
(016)信息工程学院 | 010-68901048 |
(017)化学系 | 010-68903040 |
(018)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010-68902339 |
(019)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 010-68902274 |
(020)教育技术系 | 010-68902832 |
(021)计算机应用联合实验室 | 010-68900550 |
(022)初等教育学院 | 010-62516775 |
(023)高等教育研究所 | 010-68902920 |
首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问答
★各专业招生数额在录取时有变动吗?
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2007年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008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08年1月份批复的人数为准,个别专业可依报考及上线人数做局部调整。
★推免生人数占总招生数额,是否影响其他考生报考?
本校接收的推免生数额严格控制在教育部规定的数额内(约占招生总数10%,100余人),不会因有保送生而拒绝接收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请放心报考。
★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何时开始?
9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主页查询有关信息。
★有考前辅导吗?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是否提供导师名单与联系方式?
报名时只报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其它因素等确定指导教师。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登陆相关院系网站查阅专业、导师介绍等信息。
★各报考类别有何不同?
非定向: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拨款。学制三年。录取时考生档案调入我校,京外考生户口临时调入北京,京内考生户口不动。毕业分配“双向选择”。
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拨款。学制三年。我校不招收外单位定向生。
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招生,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学制三至四年。录取前考生单位、我校、考生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国家计划外招生,培养费用问题请注意关注我校网站说明。学制三年。录取前我校与考生签署自筹经费培养协议。录取时考生档案调入我校,京外考生户口临时调入北京,京内考生户口不动。毕业分配“双向选择”。
录取时学校参照考生选报类别、考试成绩确定最终录取类别。
★公费比例是多少?
2007年约为42%,推免生全部按公费录取。
★学习期间可否申请助学贷款?
可以。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本人提交申请,由银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审批。
★没有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吗?毕业时能获取硕士学位证吗?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没有针对学位证的要求。以本科学历或专科学历报考,毕业时获取学位证条件等同。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专科毕业生:报考条件(1)获取专科学历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获取日期起至录取当年9月1日止);
(2)六门续读本科课程的成绩单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考当年10月31日)尚未获取本科毕业证,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上三类考生均按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方式为笔试。在报名截止日期至复试前获取本科毕业证书的仍按同等学力对待。
★可否跨专业报考、还须加试专业科目吗?
可以。本科毕业考生是否加试专业科目由所报考院系决定;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专业科目。
★报考点应如何选择?
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对本人较为方便的报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及考场安排的具体地点是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安排的。选择报考点不受本人户口及工作学习所在地的限制。
★报名费如何缴纳?
各报考点交费方式及费用多少未作统一规定,考生应根据本人所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缴纳。
★准考证如何获取?
在首都师范大学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当场即可获取。其他考生的准考证由研招办于12月中旬统一发放,请考生网报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发放办法请届时上网查询。
★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技法、表演等)何时考?
艺术类(报考音乐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美术学院)考生,初试只考理论。技法、表演等在我校复试时进行。
★专业课问题如何咨询?是否有专业介绍?
凡是涉及专业的问题,请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或在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资格审查何时进行?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将查验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初试成绩如何查询?
3月上旬请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主页查询。
★复试分数线怎样划定?复试比例几比几?
我校大部分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与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持平。复试比例07年为1:1.2—1:1.4之间。2007年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查询。
★复试时间、办法、内容有何具体规定?
请于当年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登陆研究生部主页查询。
★可否调剂录取?
待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考生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拟调入专业的分数线即可参加调剂录取。具体办法请届时查询。
★录取原则是什么?
在初试成绩到达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复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在职考生可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
这里指的是已参加工作且录取类别为委培的考生,其学习方式可为全脱产、半脱产。半脱产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参考书怎样购买?
教育部命题的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数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等没有指定参考书目,只有考试大纲,可在各地书店购买。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可在各地书店购买,亦可与我校新华书店联系购买。电话:010—68902454。研招办不负责购买。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科目不指定参考数目。
★研招办提供往年试题吗?
有 05—07年自命专业课初试试题,可在研招办购买(校本部主楼506房间)。如须邮购可汇款至研招办(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100037),在汇款单附言处写清所须试题年份、院系(报考外国语学院的须注明语种)即可。填写示例:“05-07 文学院”、“05、07 文学院”、“07 文学院”等。购买一年试题应邮寄12元,购买两年试题应邮寄20元,购买三年试题应邮寄28元。研招办收到汇款后一周之内以挂号信方式寄出。邮寄时间需两至三周,请耐心等待。
不提供试题参考答案。不提供复试科目试题。
我校仅办理现场出售或邮购业务,没有网上E-mail发送业务,请考生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