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是在中国1935年起由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法币的发行,结束了中国使用接近五百年的银本位币制。法币后来因大量发行引发恶性通胀,在1948年由金圆券取代。有人认为:由国家银行发行,以国家信用保证的法币,使货币与价格波动的贵重金属脱钩,在当时的中国是一种进步的金融制度改革;亦是现代国家金融体制下应有的特征。法币发行,统一了国内的货币,而通货发行的控制权落在政府手中,国内白银等硬货币,亦因此集中到政府手上。对于时维持抗战时中国的财政,法币有不可少的功劳。但实施的实际效果是,官办的银行掠夺了民间的财富,使民众的储蓄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