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马共和国的分期
1、早期共和国(公元前6世—前3世纪)
2、后期共和国(公元前3世—前29年)
二、共和制初期的罗马
1、共和国的建立(公元前509年)
到最后一个王塔克文统治时,由于苛政暴虐,罗马人民于公元前509年举行暴动,结束了王政时代。此后,罗马每年在森都里亚大会上选出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作为行政首脑,掌握最高军事权,也兼理民政和司法。这就是共和制的开始。国家大事皆决策于元老院,因此,罗马建立的是贵族共和国。
2、平民和贵族的斗争
共和国初期,平民和贵族的斗争是当时的主要矛盾。而其焦点是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在氏族制度解体的时候,享有特权的氏族贵族霸占更多更好的土地,而平民却为罗马国家当兵作战,知识偶尔获得极少的土地,这样,他们渴望渴望分得更多的土地,于是土地问题成为当时罗马社会的一个中心问题。与此同时,平民还常长破产而借债,到期无法偿还。他们就被迫充当债务奴隶。因此,平民为了改善自己的困苦境地,展开了争取土地和取消债务奴隶的斗争。而争取政治权利则是解决土地和债务问题的重要保证。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主要采取的是撤离运动。
斗争的结果是,平民有权选举保民官以保障平民的利益。并产生了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典,改变了习惯法。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是公元前451年—前450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但并没有解决好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公元前376年,李锡尼和塞克斯图担任保民官时,又进行了改革,史称李锡尼-塞克斯图改革,提出了三个重要法案。
(1)全体公民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公有土地。
(2)平民所欠债务一律停止付息。
(3)规定两名执政官中,必须有一名由平民充任。公元前326年,在平民压力下,有通过了《彼特留法》,它规定禁止将负债的罗马公民变成为奴隶,从此,罗马平民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胁。公元前287年,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再次激化,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颁布法令,称《霍腾西阿法》。该法标志着平民与贵族在法律上获得了平等的地位。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至此结束。特别是债务奴隶制的废除,划清了自由民与奴隶的界限,促进了罗马公民公社集体的稳固,从此罗马走上了奴役外籍奴隶的道路。
3、对意大利的征服以及统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