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基础资料之母系氏族公社的产生
[日期:2012-02-01] |
来源:博仁教育
作者: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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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社会生产力有了新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人们比较持久的结合,并要求各集团之间发生一定的联系,而当时人们已经定居,这就为维持这种联系提供了条件,同时,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也意识到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对人类体质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于是排斥集团内部的通婚就成为必要了。这时不但禁止了不同班辈之间的通婚,而且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婚也被禁止了。恩格斯认为,这一过程“是逐渐实现的,大概先从排除同胞的兄弟和姐妹之间的性交关系开始……最后甚至禁止旁系兄弟和姐妹之间的结婚”,到一切兄弟和姐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族间婚姻关系都被禁止的时候,就组成为一个坚固确定的女系血族集团了。换句话说,就是转化为氏族了。在氏族制度下,由于他的成员已不可能在氏族内部找到通婚对象,他们必须和另一个氏族的成员通婚,这就是族外群婚制,又称普那路亚婚,两个互通婚姻的氏族构成早期的部落。关于氏族部落发生的过程,在考古学上得不到什么证据,只能借助于民族学的材料,其中澳洲土著人的两合组织提供了很有价值的例子。澳大利亚人的某些部落分为两半,这两半是两个经常相互通婚的集团,其中一半的一群男子可以成为另一半的一群女子的丈夫,而属于同一半的男女彼此不能通婚,这两个集团便是一个部落的两个氏族。在这种婚姻制度下,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氏族的世系只能按母系来计算,所以称为母系氏族,或称母权制氏族。在母系氏族里,男女地位平等,妇女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世系从母方确定的缘故,也因为当时妇女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形成了妇女在氏族中的重要地位。当氏族人口增殖之后,一个氏族又分为两半,这两半又成为两个氏族,于是先前的氏族变成胞族(大氏族),这说明氏族和部落是同时产生的,而胞族则是后来才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