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系氏族公社的确立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公社逐渐被父系氏族公社所代替,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男女在生产中作用的变化,随着石器时代向金属器时代的过渡,原始的狩猎经济逐渐被畜牧业经济所代替,原始的采集、锄耕农业也逐渐让位给犁耕农业,看管牲畜、开辟沟渠、驾畜耕地等工作都由男子来承担,导致了他们在家庭中地位的变化。二是由私有观念引起的对继承制度的改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逐渐产生了剩余产品,并由此产生了私有观念。那些支配剩余产品的男子,希望把剩余财产传给其子女;同时,对偶家庭的建立已经使父亲基本确知其子女。但是,这个愿望在母系氏族公社阶段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按照氏族制度,死者的财产必须留在本氏族内,而父亲和子女却不在同一个氏族。私有观念和传统的继承制度之间的矛盾,反映了社会制度变化的必要性。于是,社会制度发生了变化,母权制被父权制所代替。
父系氏族也称家长制氏族,它是以男子为中心的氏族,出身和世系按照男子的系统来计算。母权制时代的居妇家制现在改为居夫家制。原来不稳固的对偶婚逐步过渡到一夫一妻制。父系氏族由若干个家长制大家族(或称家族公社)所组成。家长制大家族是父系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家长制大家族没有自己的土地。土地归氏族公社公有,但是氏族的耕地已经分配给各个大家族使用,没有分配的只是森林、牧场等等。一个家族公社就是一个自然经济集团,大家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生产和消费由选举产生的氏族长主持。这种家族包括一父所生的几代子孙及其妻室。它具在两个特点:一是父权。一是包括奴隶在内,这种家庭形式是由对偶家庭过渡的中间环节。在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妇女失去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氏族首领不再由女子担任,而改由男子担任,氏族议事会由各家族的族长组成。氏族全体会议则由全体成年男子参加。妇女被排斥在外,变成卑微的家族奴婢,所以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在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母系氏族公社的立即消失,实际上在世界不少地区,父系氏族公社和母系氏族公社往往并存,即使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后,母系氏族公社的残迹,还在父系氏族公社内存留了相当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