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埃兰人不久就退回了东方山地,阿摩利人却居留在巴比伦尼亚,建立了一些城邦,各城邦互相战争,使原来苏美尔、阿卡德的旧贵族受到沉重打击。而奴隶制却在两河流域有了新的普遍发展。各城邦制订了保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典,其中有许多关于民法的条文,甚至有关于物价规定的条文。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为新的统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提供了客观前提条件。公元前1894年,巴比伦成为阿摩利人的一个城邦,它起初比较弱小,到第六代王汉漠拉比(约公元前1792-1750年)时期才逐渐强大起来,汉漠拉比用了三十五年时间最后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他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总揽一切大权。他直接掌握军队的调动、对官员的任免、法律的制定、运河的开凿及神庙经济的管理等等,对地方政权也进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并随意逮捕各种官吏。随着王权的加强,国王把自己说成是受命于神的君主,并自称“众神之王”,把专制王权和神权统一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