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籍 考试题型 学科排名
考试科目 专业方向 报考条件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分数线
就业前景 复试调剂 经验分享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
世界古代史 世界近现代史
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报录比例
院系介绍 名师风采 复试试题
背景:
阅读新闻

孔雀帝国之土地制度

[日期:2012-02-07] 来源:博仁教育  作者:ml [字体: ]

  在孔雀王朝,国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而土地的实际占有情况分以下几类:(1)国家或国王直接占有的土地,包括山林、水源、地下矿藏及农耕地。国王经营的农耕地有两类,一类是移民开垦的土地,这类农民只要纳税就可终生使用,但不能继承。另一类是由奴隶、雇工和囚徒耕种的土地,这些劳动者只能领取口粮或工资。这类土地是国王的奴隶制农庄。(2)贵族占有的土地,主要来自国王的赏赐,领取土地的主要是僧侣和各种官员。他们无权转让土地,主要使用奴隶和雇工耕种土地。当然也有他们的私有农庄,这类土地可以买卖、转让。(3)村社占有的土地,有两种情况:一类是处于原始公社的部落占有土地的各部落共同种植作物,收获时各取一年所需,其余烧毁,以求此后有事可做。另一类是农村公社占有的土地,公社成员耕种自己的份地,向国王交纳各种捐税及服劳役。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mengling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