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罗马_313历史学基础资料_历史学考研_考研
[日期:2012-02-13] |
来源:博仁教育
作者: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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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时代”的社会。王政时代指早期罗马历史,当时社会的基层组织还是氏族,不过已处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罗马共有300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罗马人称为库里亚),每十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特里布斯),这样罗马共有三个部落,它们构成“罗马公社”。这时期罗马的管理机构类似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军事民主制,罗马有勒克斯、元老院和库里亚会议管理公共事务。勒克斯类似古希腊的巴赛勒斯,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但不具备行政民政权,还不是真正的国王。元老来自各氏族的族长,是王对内对外政策问题的顾问,元老院有权批准和否决库里亚会议的决议案,有征税、征兵、决定战争的权力。库里亚会议是按库里亚召开的民众大会,由氏族全体成年男子参加,它有权宣布战争,选举勒克斯,有权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做出最后决定等。每个库里亚有一票的表决权,所以王政时代实质上是一个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并从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民主制社会阶段。所谓王政时代,是罗马原始公社制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这时候拉丁人虽然还是处于公社生活,但氏族制已走向解体。当时父家长制家族已在发展,并逐渐变成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家长有权将自己的家族成员卖为奴隶,甚至有权杀死他们,虽然土地是公社的财产,但每个家族从公社领得一份土地耕种。这种分化与公元前七世纪生产的发展密不可分。当时意大利已普遍使用铁器,农具普遍用铁器制造,同时手工业也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个人开始积累财富,这预示着私有制和阶级关系即将出现。所以在当时一些富有的家族就形成氏族贵族,他们利用特权,霸占公有土地和财产,把破产的氏族成员变成他们的“被保护人”,被保护人只能从贵族那里取得份地,并为其负担劳役和兵役,这样,在氏族社会内部,除贵族外,就产生了广大受贵族剥削和奴役的阶层,此外,除被保护人外,还出现了平民。他们不属罗马氏族成员,无权分得公有地,但得服兵役。他们有人身自由,有的从事农业,有的经营手工业和商业,但许多平民依附于贵族,向他们租佃土地、贷款,时常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公元前六世纪,平民人数大大超过贵族,作用越来越大,他们开始强烈要求废除氏族和门第制度,按照财产多少重新划分等级,因此和贵族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导致罗马发生了塞尔维乌斯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