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制订后,平民经过继续努力,于公元前445年获得了与贵族通婚的权利,但平民的土地和债务问题仍未解决,因此平民同贵族仍进行激烈斗争。公元前376年,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针对土地、债务和担任高级官职问题,提出了三项法案:(1)平民所负的债务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作为偿还本金计算,尚未偿清部分分三年还清。(2)占有公有地的最高限额定为500犹格(1犹格约合1/4公顷)。(3)取消军事保民官,规定在两名执政官中,一名应由平民担任。经过十年斗争,这些法案才被全部通过。它的通过,暂时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