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800余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6万余人。
一招生规模
2011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24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我校接收2011年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接收办法,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s.xjtu.edu.cn)。各学院招生规模见我校专业目录。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规模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登录相关招生学院的网页查询。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a.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8月底满两年;
b.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历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本简章第六款第5条)。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
(2)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理、工等学科门类)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3)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登录我校报名点网报的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1、网上报名:
(1)以下考生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
A凡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考生(含我校推荐免试生)
B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艺术学(050401)专业(03、04方向)的考生、人文学院下的设计艺术学(050404)专业的考生;
C同等学力考生;
(2)外省报考我校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根据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择报名点。
(3)我校应届毕业生(含免试生)报考外省学校可登录我校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除以上(1)、(2)、(3)外的考生,我校报名点一律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
(4)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推荐学校规定办理。
(5)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我校研招网通知。
(2)登录我校报名点网报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宪梓堂(交大南门西侧)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未到学校现场确认信息者,报考无效。
(3)登录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应试六小时的科目时间17日
复试时间:2011年3月下旬。
五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1、苏州研究院(含西交利物浦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2011年在总招生规模内单列计划,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12名,苏研院简介见我校研招网“硕士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xjtusz.cn查询。
2、经济与金融学院分类培养计划
我校经济与金融学院2011年继续试行按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分类进行招生与培养,请考生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基础及兴趣注意选择不同的类型。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的网页(http://sef.xjtu.edu.cn/)。
3、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拦目填入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登录我校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3)“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和选取的“复试科目名称”,从第一字符开始顺序填写导师姓名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填写“强军计划”。
(5)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必须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6)准考证获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1年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招生单位不再另行发放。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
4、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艺术学专业的03~04方向、人文学院下的设计艺术学专业考试科目除外)。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除外语专业外)、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11)、西医综合(代码:306)、中医综合(代码:307)考试科目满分各为3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代码:408)满分150分。
(3)我校自命题:
①714生物综合(满分150分)(限非医学考生选考)包括生理、生化、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
②715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牙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胚胎学。
③716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营养卫生、环境卫生、流行病、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
④717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⑤721医学基础综合(满分150分)包括病理、生理、生化。
⑥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按教育部大纲命题。
⑦707教育学与运动训练学(满分300分)
⑧其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
⑨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所有考试科目均有我校命题,考生网报时只需按统考填报相应科目。
⑨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
5、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1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本人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最后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在考生本人档案中,要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盖章认可)复印件、本人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③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本人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2)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自学校网上公布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理工、人文、经管、医学学科)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如下:
①工学(08)门类: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
②理学(07)门类: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
③哲学(01)、教育学(04)、文学(05)门类:计算机基础文学与写作
④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门类:计算机基础管理学与经济学
⑤医学(10)门类:计算机基础医学基础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6、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①我校约90%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可以获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且学校免收其学费;
②未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学科类别学费(元/年)
工、理、医、管8000
哲、文、法、教育、经济7000
③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④经济与金融学院录取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参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⑤学费按年收取。
7、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8、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电话:(029)82668329;电子
邮件信箱:yzb@mail.xjtu.edu.cn网址:http://www.xjtu.edu.cn或http//gs.xjtu.edu.cn传真:
(029)82664655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负责老师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029—82660983张新功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2665286冯宇红fengyh@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2668710王铭华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82664000郝平乐plhao@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82668663尹秀红yinxh@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82668754陈妮zmma@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82665353白皎Lhgao@mail.xjtu.edu.cn
理学院82664734纪桂玲jigl@mail.xjt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2668187吕莆叶Rwyj@mail.xjtu.edu.cn
外国语学院82665499郗京霞xijingxia@mail.xjtu.edu.cn
生命科学院82663926王冰玉bywang@mail.xjtu.edu.cn
医学院82655045卢阳Luyang69@mail.xjtu.edu.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82664542忽春娣Grad-epe@mail.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82656906杨艳蓉gqjjy@mail.xjtu.edu.cn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82667920李芮lirui123@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83395107董惠donghui@mail.xjtu.edu.cn
法学院82668124尚蕾fxy@mail.xjtu.edu.cn
苏州研究院(联合培养)0512—62839902余平pty1981@126.com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