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准予报考: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各类专业学位的具体要求: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进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推免生除外,但必须履行所有报名手续),成绩达到当年教育部制订的初试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考两门大学本科课程(请注意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我校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经我校复试审核后,免试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三、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具体请登陆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及报名。
3、由于美术学06-15方向为现场创作,报考我校美术学06-15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到我校现场照相。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各专业相关要求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
2、各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学费标准请留意研究生处网站。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经常上我办网站浏览信息。
"★"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五、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57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85213863,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