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共有14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拟招生20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的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处概不负责。
2.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教育部公布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约在201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3)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
复试分数线按国家B类地区标准执行。
(1)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及其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1.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正常录取的,均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2.我校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和计划外研究生。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的全国统考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进校后,可以享受每生200元/月(自筹150元/月)的普通奖学金,此外,还设有优秀奖学金。
3. 涉及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最终以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