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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考研辅班报名须知

[日期:2009-04-29] 来源:博仁教育中心  作者:博仁教育中心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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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交款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如有不明事宜,请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当您领取交费报名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本须知中的一切规定。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本中心所达成的协议。(一)请学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核对无误后,一次性交纳学费、报名费及资料费,即可按规定领取听课证。不能当场领取听课证的,请妥善保存报名确认表,在约定的时间凭表领证。
(二)学员须提供白天可联系到的联系方式,如果您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请您及时告知我教育中心(以免导致北京博仁教育中心不能及时告知相关信息)。
(三)由学员本人原因延误课时、缺课等情况,北京博仁教育中心将不承担责任。所有课程及教师安排以开班当日所发放的课程表为准(原报名时课程表无特殊原因不会调整)。
(四)插班规定:未听课部分采用开通相应录音补课,不能补课的可根据各班的具体收费规定进行相应扣除;一律不得退班、转班。
(五)听课证丢失,损坏有关规定:
   1
、因保管不善损坏听课证,应及时持本人证件及原证残骸,来报名处办理补办手续,残骸不足1/2不予办理。
   2
、听课证是学员听课、领取内部资料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听课证丢失一律不补,视为自动放弃听课权利。
 
(六)、退班及转班规定:
   1
、学员在退班期内可自由退班,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退班。
   2
、退班时必须携带听课证、报名确认表、身份证到指定报名处办理,退班收报名手续费20/班,代办退班的须同时出示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并留复印件。听课证缺失的、享受全程、套报优惠或赠班学员,不予办理退换班。
   3
、赠送课程及约定不退班的情形一律不办理退班。
   4
、转班须在退班期内办理,过期转班只能作补课登记,延期转班只能在同类班之间转换,须经主管人员批准,两期班的学费差价多退少补。转班时名额已满的班不能转入。
   5
、转班时须携带听课证报名处办理,无听课证不能转班,转班后一律不退班。
   6
、退班日期:
    
基础强化班:0976—10
    
习题特训班:0976—10
    
串讲冲刺班:091124—30
    
主观提高班:091124—30

(七)票据开具:

(七)票据开具:公费学员不享有优惠价格,享受优惠的不开具发票或者需缴纳税金

 
(八)有关住宿规定:需要协助安排住宿的学员,须在开课前15天前,缴纳押金100元。
(九)本班禁止录音、录像,违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听课资格。
(十)请务必在所报班次开课前3—5天登陆博仁教育中心网站或致电咨询,确认上课地点、时间。

 

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博仁教育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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