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07年我校有17个二级学院在39个学科、专业的150多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50名左右(含定向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地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点均可查询)。
三、学习年限
2年半至3年,在职攻读为3至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研究生毕业或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限报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五、报名办法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http://yz.chsi.com.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至14日每位考生均需到报名点现场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缴纳报考费、拍照,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杭州市区考生,在杭州市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地区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考期间因事外出,可持原单位证明就地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考生必须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在外地报名者无效。其他专业(包括艺术学专业)考生不需要到本校研招办报名、考试,请选择离自己最近的报名点报名。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
考生在填报考志愿时可填写一个学科专业的两个招生单位;应试外语语种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选择一种;业务课有任选的,即考试科目中有“…或…”的,应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21日。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报考音乐学、美术学和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初试在本校进行。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一、数学四、西医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六)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西医综合满分为300分,学校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七)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的研究生我校将收取部分培养费,收费标准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额为准。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学院招生
单位地址:杭州市文一路222号A202信箱
邮政编码:310012招生
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5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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