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北京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北京大学关于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08-03-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北京大学关于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北京大学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 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

  2、各学院(系、所、中心)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制订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统考: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外语
政治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哲学(01)
50
50
90
90
350
经济学(02)
55
55
90
90
370
法学(03)
50
50
90
90
335
教育学(04)
50
50
180
340
文学(05)
50
50
90
335
历史学(06)
50
50
180
310
理学(07)
50
50
90
90
310
工学(08)
50
50
90
90
310
管理学(12)
50
50
90
90
350

  2、 单考(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A线:二门联考(英语、综合能力)总分不低于20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符合A线考生全部具有复试资格。

  B线:二门联考(英语、综合能力)总分不低于18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符合B线考生,经光华管理学院MBA指导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择优给予复试机会。

  4、法律专业硕士联考:

  联考总分不低于365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

  5、软件工程硕士:

  1)双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①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80分,总分达到300分以上。

  ②报考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数学考试成绩),按照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政治下降5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85分,总分下降15分。

  2)单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6、少数民族考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并在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20分。

【内容导航】
第1页: 北京大学关于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2页:北京大学08研招复试具体要求、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第3页:北京大学08研招录取、调剂录取等相关规定 第4页:北京大学08研招体检、新生住宿相关规定
推荐 打印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友情链接 ]
 

 本站论坛    免费考研论坛    知识宝库考研社区    博仁心理学考研论坛    博仁历史学考研论坛    博仁教育学考研论坛    共享天下    博仁考研说吧

博仁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北京博仁教育中心 京ICP备09065607号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1009室 邮编:100875
咨询热线:(010)58808856 4006262918 QQ:718536668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