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命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复试试题和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按照国家机密级材料保密要求做好试题的命制、交接、保管工作。
1.复试内容(不含MBA联考)包括以下三部分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50分、口语测试50分,共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知识笔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笔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MBA联考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复试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50分、口语测试50分,共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知识笔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5%,笔试时间2小时。
(3)政治理论笔试,总分100分,时间3小时。占复试成绩的15%。
(4)综合面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如个别学科需单独对考生进行实验技能考核,则实验技能考核的成绩可包含在综合面试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中,二者的总分不变。计算机学科的上机测试可视同专业知识笔试,但上机测试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 联考)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3.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口语测试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如测试人员分为多个复试组,则须整个学科专业统一进行口语测试,以保证整个测试中评分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口语测试人员应不少于2人,原则上口语测试应与面试分开进行。
外语测试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如各学院存在困难,也可请外国语学院教师协助。各学院在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如学院条件需可,可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
(2)专业知识笔试
学院自行完成笔试试题的命制、整理、集中评阅工作,笔试科目名称必须与《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的内容一致。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在确定笔试科目和笔试内容的过程中,各学院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环节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3)综合面试
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面试需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其中人文素养测试的题目可从题库中抽取,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另行提问。
为了避免人为因素对面试过程的影响,同一学科下设立多个复试小组的学院,应在面试开始前抽签确定复试小组成员的分组情况。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院 系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MBA联考的政治理论考试由管理与经济学院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成绩。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经完成。
资格返回研究生在确定录取资格的当年已进行过复试,入学当年不再进行复试。
五、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30%。
考生 (不含MBA联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5)×30%
MBA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30%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及录取类别的确定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